“咦,倒是一个可造之材,你有何话想说?”
陈安南眼角一挑,唯独对这名少年人收起了武道气势,让他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可以一吐胸中之言。
“呼——”
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以区区一品养生境界,能硬撑不跪下,就已到了他的极限,只有先缓一缓,才能组织出一句完整的句子:
“大人,我,尘一,巫骨部杀了,我爹,还有族人,我,一起去,报仇,金水部……”
尘一的晋云国语,十分蹩脚,讲的磕磕绊绊,显得十分滑稽,但陈安南好歹听明白了他所背负的血海深仇:
尘一所在的金水部,规模太小,有时候会沦为巫骨部狩猎的对象,这些同族之人,并不是为了抢夺金水部本就不多的生活物资,而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杀戮欲望。
很不幸,作为族长的尘一父亲,死在了巫骨部人手中。
“你可以一起上,若是能活下来,以后,你就是一名血狼卫了,金水部,也可以在南疆边缘,划一片绿水青山休养生息!”
陈安南给尘一许下了一个在小部族之人看来,无比“丰厚”的承诺。
只有数代人都表现良好的南蛮人,才可资格得到靖南侯府的恩准,离开瘴林,搬入晋云国南疆,若干年后,成为与当地人一般无二的晋云国人,享受靖南军的庇护。
这也是安定南蛮边患的怀柔之策,只是为了防止引狼入室,靖南侯府每年给出的移民限额很少,让很多小部族之人,光流口水,却吃不到肉、喝不到汤。
瘴林之中,毒虫猛兽遍地,又有巫骨部的时时欺压,这些小部族之人,内心是希望离开祖辈生活的“苦海”,成为靖南侯府的治下子民。
互市开通已久,他们的生活习惯,都已慢慢晋云国化,不再是纯粹的南蛮人,对于瘴林外的“文明世界”,早已向往已久。
也就是巫骨部这种崇尚武力、以杀戮为戏的野蛮部落,才会一直坚持茹毛饮血的丛林法则。
看到尘一表忠诚的举动得到了这么大的回报,其余小部族代表的眼都红了,可是已经拉不下老脸,再向一旁冷眼旁观的陈安南吐露“心声”。
“给尘一一套备用的血狼皮甲,铁十二,接下来,他就是你手下的兵,作为伍长,别让他一交战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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