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萱道:“咱们自然是这么想。可对郡王而言,一样都是血脉,且姚氏这会正受宠,越发看得的重了。”说着,她长长一叹,言尤未尽。
陆茜怎么会听不出她叹息中的忧心,拉了她的手的说道:“你会愁就好。我听说,郡王和她一起,或是操琴下棋,或是谈讲诗文。我是不会这些玩意儿,也学不来。你却不一样,年纪轻,又念书,字也写好看。很该在诗文上多用些心。女儿家做了人妻子,就要以夫为天,能得丈夫疼惜是最大的福气。再则丈夫丈夫,一丈以内才是夫。三天五日的都见不着一回,可怎么成呢!我是不中用了,你年纪还轻,赶早养下个儿子才是正经。凭你的位份,再有我帮着,世子的位置断跑不了。就是郡王,有了孩子,心还怕不向着你。”
“阿姊。”陆萱娇嗔道:“你说到哪里去了。郡王喜欢谁不喜欢谁,哪里是咱们做的了主的。我只要能帮到阿姊,就很知足了。”
“傻话!”陆茜斥道:“做女人的,最要紧的就是阿抓住丈夫的心。所以,你恁点清高矜持都给我收起来。再则,你就是不替自己想,也要替陆家想一想,替我想一想。”
陆茜之所以在半年内就视陆萱为心腹,陆萱流露出的清高性子,占了很大一部份原故。
一个无意争宠的女人,一个不屑争宠的女人,一个不愿争宠的女人。
若只是如此,陆茜定会小心翼翼的堤防于她。因为一个无所求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
而陆萱,却只是清高。
只要有郡王在,陆萱的眸光总是偷偷跟随,偏又摆出一副冷漠的模样。
听见郡王宿在姚氏院里,她嘴上不言,恁淡淡的叹怅,却逃不过陆茜的眸光。
有所求,却又不敢放手去求。这样的人,才是最容易握在手里,任由摆布。
陆萱低垂着头,秀脸泛红,只管扭弄衣带,“可是,我一个女儿家又能做甚么呢。”
陆茜得意一笑,“这个你放心,有我……”话未说了,听得外头脚步声,知道是诸人请安来了,姊妹两个掩了话头,迎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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