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出现在别人的家里,还穿得只露出两只眼睛,都成了这个样子了,还有什么好说的?面对要捉拿夜贼的事主,张飞熊英勇地选择了反抗。没想到一直自诩身手不错的他,三拳两脚就象一条死狗似的被搁翻在地。
不过这样一来,鼻青脸肿的张飞熊反而打消了对林雨飞的疑心。在他看来,有这种本事的人,一定是清高的。
清高的人怎么会做那些没有下限的坏事呢?
不管怎么说,两人不打不相识,一来二去竟因此成了好朋友。后来张飞熊甚至想通过特殊途径,把林雨飞这位在现代已经可遇不可求的“拳脚专家”网罗到自已的麾下,可惜林雨飞不愿受人管束,于是便由张飞熊引荐,担任了警方的特别顾问。
张飞熊飞奔一样冲了过来,边走边说道, “凶杀案,现场非常残忍,应该不是普通的凶徒干的。”张飞熊两步走近林雨飞,一把拉上他就走:“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你也算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事了,但是这样变态的凶手你一定没有见过。”
林雨飞笑了笑心中吐槽:这从一个凶杀现场跑到另一个凶杀现场。搞的警察都没有我这么忙。
他嘴上却说道:“先别忙,我车上还有你的一个熟人,你得先把她安顿好了。”
张飞熊收起脚步,往车里探了探了探头,先是皱了皱眉头,然后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很快又换成了恍然大悟的神色,等他转过头来望向林雨飞的时候,面上已经是一副“兄弟,我佩服你”的表情了。
羡慕地舔了舔嘴唇,张飞熊拍了拍林雨飞的肩膀,慨叹道:“看不出啊!我说几百万的房子,楚老板怎么说送人就送人呢!原来兄弟是枕边有人啊!
嘿嘿,枕头风厉害!
其实这也没什么,你情我愿嘛,不闹得不可收拾就好,没事没事。不过熟归熟,这种事你也不能让我帮你擦屁股啊!
兄弟再怎么也是警务人员,你们这两个奸夫淫妇……啊,不是,你们,这个……虽然这个……情投意合,大家朋友一场,我本来不该说什么。但是这种不道德的事,你怎么能让我知道呢!我很难做的啊!”
张飞熊说得委屈,脸上却没有一丝“难做”的表情,说完了扭头往车里看了一眼,再次羡慕地舔了舔了嘴唇。
林雨飞只觉一脑袋的瀑布汗,自已认识的都是些什么朋友啊!鬼是色鬼,人是淫/人。世人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难道自己竟真的是一个色魔?
林雨飞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不会的,不会的,你看,起码布娃娃还是个小孩子思想。这说明不是我的问题。
“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看着林雨飞怔怔的样子,张飞熊还以为他在发愁。偷偷地瞄了一眼车里面白生生的大腿,张飞熊再次一声叹息,满面沉痛的摇头道:“这件事我真的帮不了你了,我看你不如先找间酒店把她安顿好了,这个样子回去,你让人家怎么交待啊?”
林雨飞给了他一个白眼,垂头丧气道:“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大家那么熟,你没义气的禀性我还不知道吗?再说了,你和人家楚老板是狗血淋头的交情,我要是惹下了这件风流债,还敢狗胆包天来找你?”
“深思”了片刻,张飞熊终于恋恋不舍地收起了目光,挥了挥手,说道:“算了,相比命案,你们这都是小事,先不用理会了。”张飞熊说完,招手叫来两个女警,吩咐她们将仍在昏睡的少妇带回警局,自已和林雨飞走向了那条围满了警探的小巷。
仅仅是距离巷子的入口只有十几米远的地方,有一块白布微微隆起,隐约的可以看出是一具尸体的形状。七八个身着便衣的高级警探在尸体的四周小心地勘察着现场,仔细收集一切细微的可疑证据。
还没有走到近前,一阵浓烈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张飞熊皱了皱眉头,恨恨地道:“我干了二十几年警察,还没有见过这么残忍的凶手!这个家伙要是落到我的手里,不让他脱几次皮,我的张字倒转来写,哼!”
那一大滩夺目的鲜血把十几平方米的地面染得触目惊心,林雨飞当然早就看到了。事实上,同样的现场他已经是第七次看到了,前六次都是在警方到达之前离开的。白布下面的尸体,他不用看也知道,那必定是一个被挖去了心脏的少年。
果然,张飞熊一边往里面走,一边道:“死者是一个少年,才十五岁,死亡时间大约在2-3个小时前,身份还没确认,不过从衣着上看应该是学生,而且还是安份守已的那种。主要死因不确定,初步判断是被活活吓死的,然后把血放干,把心脏挖走了,这个杀人的纯属是一个变态!”
“把心脏挖了?”林雨飞早已知道是这样的结果,这时却只有露出“吃惊”的表情道,说道:“是不是变态杀人狂/干的?以前有没有类似的案子?”
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向两人走来,插口道:“有过,一共六宗,都是最近一个月的事。不知是怎样的变态,真是该送上绞刑架。”
这个中年人面皮白净,斯文而儒雅,就象一位饱学的宿儒。此人名叫李淳风,他是一位在香港备受争议的另类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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