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英嘴上不说什么,却把这一切,都放在了心里,这也是后来兄弟二人日后共掌山庄,珠联璧合毫无嫌隙的一个原因。
“大哥,你看,我这几招耍的怎么样?”叶晖拿了把木剑,舞的虎虎生威,虽然动作不甚标准,但也明显看得出,他是苦练勤修了许久的。
抱剑观花的他,不禁将目光投注在这个虽天天过来跟他说话却大多数时间都在自言自语的弟弟身上。
叶晖不喜剑法,喜欢经商理财,整个藏剑山庄,无人不知。
可,如今他剑法毫无长进,父亲越发暴躁,动辄打骂,二弟担惊受怕之下,不得不勤勉学习,以讨父亲欢心,减轻他的压力。
他的心头慢慢的浮上一层暖意,那双剔透的,似隐了浮冰碎玉的眸子淡淡的注视着二弟,抬手,拍拍他的肩:“去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藏剑,有我。”
叶晖闻言也是十分感动,但思及父亲近日的反应和大哥的表现,还是忍不住难过。
再后来的事情,就好像是戏台上演的一样,悲喜交加,啼笑皆非。
公孙大娘一句“已臻道剑”的夸赞,又将他这个沉寂在角落里的昔日神童拉到了明处,父亲以为是恭维之语,表面上很高兴实际上并不怎么相信,直到第三届名剑大会,他以少壮之力独斗明教法王而不落败,才真正的,让“叶英”这个名字,为世人知晓。
宝剑藏于匣中,纵使锋芒再利,也是明珠暗投,可一旦,名剑出鞘,便是天下惊觉,光寒万里。
父亲正式将藏剑山庄的重担交给了他,自去隐退。
一派掌门,青年才俊,合该是所有闺阁佳人的梦中情人,可是,无论哪位名门闺秀,在与他剔透而清冷的目光相接后,都会讪讪退去,不管她们曾经怎样自豪于自己的容貌或者家世。
他的目光,能轻易看透人心,能轻易的,叫人自卑。
他一身繁复华丽的明黄色衣袍,站在天泽楼前,陪伴他的,只有一把长剑,以前落魄的时候如此,现今尊荣的时候,也是如此,一切都没有改变,他的世界里,从来,只有两样东西,藏剑,和剑,只有些时候,寥寥数人,如叶晖、如李承恩等,会前来做客,不过,也只是客而已。
他的清冷,他的剔透,从来容不下什么人常驻,蒙他救命至此愿意终身为奴为婢侍奉身侧的罗浮仙眼底的痴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即使咫尺之距,亦尤千里。
三十岁,他闭关修心剑,出关时,双目已盲。叶晖看着他叹气,他却微微一笑,道:“眼中所见未必真实,用心去看,方显至道。”
至道!他原也以为,这一生,便只为剑道而生罢了,直到,他遇见了那个孩子。
那是一个丹桂飘香的秋日,曲院风荷已谢,柳叶泛黄,当然,这些他已经看不到了,他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桂花的香和秋日的凉。
二弟今日去接待了天策府来人,这个事情不是什么大事,也不需要他出面,于是,他带着徒弟叶楚河,继续游湖赏花去了。
傍晚,叶楚河划着浆,缓缓而归。叶英听着流水潺潺之音,嗅到了一丝……久违的香气,原本放松的神色一下子凝肃起来。
“师尊?”叶楚河一脸担忧。
“朝……风的方向划。”他的眼皮忽然跳的很快很快,这让他,一下子想起了一件事,一件,很久以前的事。
他从前不受重视的时候,因为想要找个清静地方悟剑,便搬去了剑冢,四季轮回,山中无岁月,百无聊赖之际,他曾经捡到过一只不知为何快被饿死的小鸡,因为那副模样着实可怜,他便起了恻隐之心,收养了那只小鸡,叶晖来看他的时候还给那只鸡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萌。再后来,叶孟秋在一次过来视察他武功进度的时候看到他喂小萌,顿时大怒,骂他玩物丧志,后将小萌扔去了厨房。
从此以后,他几乎闻着鸡肉的味道就反胃,因此在他当了庄主,叶晖主事之后,藏剑山庄上下,再不许杀鸡吃肉。
船甫一靠岸,他就听见一个少女调笑的声音:“大美人儿?要不要来个鸡腿?”
美人?他只眉稍一动,叶楚河就知道他的心意,上前斥责了来人,然后,提出了要比武。
“比武?可是,我肚子饿着呢。”那个声音可怜巴巴的,让他一下子联想到他曾经收养的那只快饿死的小萌。
“饿你也不能吃鸡肉啊!”叶楚河愤愤然。
“谁规定了不可以吃鸡肉的!”那个声音似乎抬高了点音量。
“反正在我藏剑山庄就是不准吃鸡肉!”叶楚河继续。
“你不让我吃我偏要吃,嗷!”她似乎一口咬在什么上面,吃的很香。
“你……居然敢烤了大庄主养的鸡吃?”
他现在即使看不到都知道说话的叶楚河有多么愤怒,只是奇怪的是,他这个主人却一点儿都不觉得愤怒。
为什么呢?可能,真的是因为岁月太过平静,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遇到过这样活泼的孩子了。
“尼涩介个银素大盅煮奏是大盅煮,鹅肥素李菊捏!”(你说这个人是大庄主就是大庄主,我还是李菊呢!)她似乎看出了叶楚河手按剑柄虎视眈眈不怀好意的样子,所以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因此说话就不是那么容易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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